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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5-10-08 13:32:49
一、风险意识不能放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心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及灾害风险变化,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严格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有序转换工作阶段。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前期下沉的工作组,可在本次应急响应终止后有序撤回。各工作组撤回前,需做好与所在地的工作交接,确保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防汛工作逐步转入常态化,各县(市)要结合实际,适时调整本地区应急响应级别,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防汛工作职能职责,认真抓好后续相关工作。
三、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要继续对河道、水库、塘坝、堤防、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易涝点、重要基础设施等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对新发现的隐患和前期已发现但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与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治,实行动态销号管理。
四、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各县(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做好灾情信息的核查、统计与报送工作。要确保数据准确、及时、规范、全面,为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向上汇报,力争灾后恢复重建得到上级大力支持。
五、做好转移群众的安抚工作。要做好转移安置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对涉及到隐患的房屋要进行地质和房屋质量安全性评估,在确认为安全的情况下有序组织群众返回,对房屋受损不能居住或地质灾害导致不能居住的,要做好过渡方案,并组织群众尽快选址重建。
六、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有关县(市)和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对水毁的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进行勘察评估,制定修复方案,多方筹措资金,加快修复进度,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七、开展工作总结复盘。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轮防汛应急响应期间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工程调度、人员转移、抢险救援、部门联动、信息报送等各个环节进行系统回顾和总结评估,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炼有效经验做法,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优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防汛应急能力和水平。

(来源:文山州应急管理局)
(编辑:唐雪娇 美编:冯明兰 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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