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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警方“零容忍”打击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22-11-30 16:45:51

文网讯 11月30日,记者从文山州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文山警方将深入推进“河湖长+警长”制工作,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为“绿美文山”建设贡献文山公安力量。
去年8月,州公安局、州河长办共同印发《文山州公安局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文山州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河湖区警长由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河湖区分警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河湖段警长由8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河湖片警长由123名派出所所长担任,为河(湖)长制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自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各级河湖警长全面履职尽责,加强河湖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共组织开展河湖警长巡河1811次、出动警力4496人、清河行动75次、召开推进会议179次、开展督查207次、联合执法164次、巡河发现问题265个、整改252个、开展涉河湖线索核查9个、设置河湖警长公示牌145个、发放宣传材料23000份,投入河湖警长制工作经费96.3万元。
各级河湖警长不仅承担着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还承担着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2017年以来,全州公安机关共侦办涉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69起(非法采矿案5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5起、污染环境案1起),破案55起,移送起诉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2人。办理行政案件31起,行政拘留35人。核查线索16条、完成省级督办案件3起、州级督办案件1起。
全州公安机关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强化风险意识,把防学生溺水、涉水隐患排查、突出问题整治、违法犯罪线索摸排、矛盾纠纷化解、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纳入“河(湖)长+警长”制工作,共开展涉稳风险隐患排查34次,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
下一步全州公安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及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河湖长+警长”制工作,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为“绿美文山”建设贡献文山公安力量。

(记者:徐仕桓 毛雪勰 实习记者:周西扬)
(编辑:熊明刚 排版:向传帅 二审:资云波 终审:周味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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