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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制定州级驻企服务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02 16:24:06
文网讯 3月31日,文山州营商招商工作专班印发《文山州州级驻企服务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加强对州级选派到企业驻企服务员的管理。
《办法》规定,围绕我州打造“三张牌”示范区建设重点产业,综合考虑投资规模、未来经济效益和服务需求,选择一批具有示范带动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重点招商项目作为服务对象,根据州委、州政府要求和工作需要,由州营商招商工作专班进行动态调整。
州级驻企服务员主要由州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选派,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任期2年,到期轮换,派驻期间原则上不作调整轮换。因工作需要、身体不适等原因不能继续开展驻企服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派出单位研究提出轮换人选,报工作专班审批同意后,按照“退一进一”原则进行调整轮换。增加调整选派服务对象的,由工作专班从州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另行增派,选派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办法》规定,州级驻企服务员的职责主要包括:
强化政企联络,当好企业与政府间的“联络员”;
加强政策宣传,当好推动政策落实的“宣讲员”;
服务企业生产,当好推动企业发展的“服务员”;
强化项目跟踪,当好推动项目落地的“协调员”;
提升审批效率,当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督查员”;
加强党建引领,当好实现企业“双强”(党建强、发展强)的“指导员”。
此外,还要定期联系进驻,坚持“有事必应、无事不扰”的原则,与企业保持常态化联系,第一时间掌握企业情况、了解企业困难问题并对企业的诉求作出快速响应。
要实行问题解决闭环管理,主动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需求。
要严肃工作纪律,在开展服务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文山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要求,坚持按政策办事,不给企业添负担、不给基层添麻烦、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办法》规定,工作专班要强化管理考核,强化工作成效考核,结合驻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驻企服务员工作每月督查、每月通报、每月排名。派出单位要关心关注驻企服务员的工作情况,加强管理,把年度考核、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结合起来,不断激发驻企服务员的工作热情;要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差旅费,加强驻企服务员安全保障,经常性开展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记者:龚莉)
(编辑:侯佑琴 排版:向传帅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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