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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明确提级管控区域出入人员核酸采样检验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1-10-09 18:07:03
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提级管控区域出入人员
核酸采样检验有关事项的通告
富应疫指通〔2021〕22号
为做好我县疫情防控提级管理区域人员出入管理工作,方便群众出行,现将核酸采样、检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采样及检验结果凭证领取时间
(一)核酸采样时间
1.田蓬镇、木央镇、里达镇核酸采样时间为:每日07:30—16:00(中午不休息);
2.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时间为:每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3.县疾控中心核酸采样时间为:每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县疾控中心只对进入田蓬镇、木央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等公务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核酸采样。
(二)核酸检验结果凭证领取时间
1.田蓬镇、木央镇、里达镇核酸采样时间在上午09:30以前,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核酸采样时间在上午11:30以前的人员,其核酸检验结果报告单(纸质件)可于当日下午17:00开始领取。
2.田蓬镇、木央镇、里达镇核酸采样时间在上午09:30以后,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核酸采样时间在下午14:30以后的人员,其核酸检验结果报告单(纸质件)可于次日上午08:00开始领取。
(三)其他采样点的核酸采样时间及检验结果凭证领取时间,由各采样点确定。
二、核酸采样点联系电话
县疾控中心:0876-6128216;
县人民医院:0876-6122055;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76-6132730;
田蓬镇第一卫生院:0876-6320939;
田蓬镇第二卫生院:19948648751;
木央镇第一卫生院:0876-6440021;
木央镇第二卫生院:0876-6492101;
里达镇中心卫生院:18387691572;
新华镇卫生院:0876-6122244;
板仑乡卫生院:0876-6361075;
归朝镇中心卫生院:0876-6462087;
谷拉乡卫生院:18887616961;
洞波乡卫生院:13769604693;
者桑乡卫生院:15187693052;
剥隘镇中心卫生院:0876-6135947;
那能乡卫生院:0876-6436120;
花甲乡中心卫生院:0876-6433120;
阿用乡卫生院:0876-6474010。
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8日


(来源: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唐雪娇 排版:张振飞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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