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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文山州,云南近10000家药店这样承诺!
发布时间:2023-02-02 16:52:35
承诺事项包括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所销售商品标明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在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杜绝出现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积极落实药品、器械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药品、器械进货及销售(包括拆零销售)中的质量管理、信息追溯管理等工作,并向消费者提供相应说明书信息(或电子照片、复印件等),提醒消费者严格按照说明书服用药品或使用器械,确保用药用械安全。
(第一批)参与签署企业名单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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