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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阳性结果7天后可献血,重症康复者6月后可献血!

发布时间:2022-12-26 20:12:49  

国家卫健委网站12月17日消息,根据当前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政策,为指导血站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组织专家对《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国卫办医函〔2021〕155号)进行修订,形成《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指导采供血机构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血站工作人员和献血者安全,实现血液安全供应。

新版工作指引按照疫情防控最新优化调整措施,结合血站工作实际情况,从人员防护、工作场所清洁与消毒、医疗废弃物处理、献血者选择与管理、采供血流程、实验室检测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涵盖血站无偿献血工作各环节。与2021年《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相比,主要修订以下几方面内容:

1.接种新冠病毒基因重组疫苗与接种灭活疫苗后暂缓献血48小时。14天(2 周)内曾接受灭活疫苗和基因重组疫苗以外的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包括减毒活疫苗 )暂缓献血。

2.明确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以献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复6个月后可以献血。

3.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新版工作指引删除关于密接者、次密接者以及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者暂缓献血有关内容。

目前全球尚无新冠病毒通过输血途径传播的报道。为最大程度保证临床用血安全,献血后48小时内诊断新冠病毒感染,请及时回告血站。

由于近期天气寒冷,人员流动减少,导致献血人数急剧下降,临床用血供应面临严峻挑战。在此呼吁:广大爱心群众及团体单位积极参与献血,共同保障用血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献血咨询及团体预约电话:0876—2197398、3026919

献血要求


1.配合测量体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接受灭活疫苗和基因重组疫苗以外的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包括减毒活疫苗 )14天(2周)后可献血。

3.献血者始终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4.血站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献血者征询、献血环境消杀、献血者秩序安排、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为献血者提供安全、专业、舒适的服务。

暂缓献血情况


1.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且距离最后一次阳性结果不足7天(1周)的人群暂缓献血;

2.体温≥37.3℃者暂缓献血。

无偿献血预约电话:0876—2197398、3026919 

(来源:国家卫健委)

(编辑:吕静 排版:尹颖 二审:熊明刚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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