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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2019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申报开始
发布时间:2019-06-27 10:37:36 阅读 14319
文网讯 为加强我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进一步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2019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申报开始。
申报对象为本州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达到申报签约具备条件,愿意承担医疗保险签约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至7月20日。医药机构根据自身服务能力,自愿向所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报所需材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文山市辖区的由文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保经办机构不予受理:未在规定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因违规行为被解除(终止)服务协议未满3年的;近2年内发生重大医药质量安全事件的;提交申请协议管理所需材料不完整或无效的;违反相关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举报监督电话:
文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0876—2198719
文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876—2157235
砚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0876—3129345
西畴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0876—7626808
麻栗坡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0876—6629129
马关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0876—7129700
丘北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0876—4125921
广南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0876—5622110
富宁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0876—6130313
(州医疗保障局)
(编辑 李正红)
(审核 资云波)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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