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文山州出台新《无偿献血表扬激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9-01-12 16:37:00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自2019年1月1日起,文山州施行新《文山州无偿献血表扬激励办法》,《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无偿献血表扬奖项分为“文山州无偿献血奉献奖”、“文山州无偿献血促进奖”、“文山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文山州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奖”。
《办法》指出,文山州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表扬在州内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到15次及以上的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20次及以上的公民,依照《全国无偿献血表扬激励办法》,由文山州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献血办)推荐申报国家级“无偿献血奉献奖”。
文山州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于表扬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其奖项和标准为:
(一)文山州无偿献血先进集体,用于表扬为无偿献血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每年组织无偿献血人数占单位总人数的50%以上或血液紧张时应急献血人数达50人次以上的单位;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单位职工无偿献血知识普及教育,或在单位设置无偿献血宣传专栏;
单位职工无偿献血知晓率达85%以上。
(二)文山州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用于表扬在无偿献血工作或临床用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予以表扬:
宣传、教育、组织、发动无偿献血成绩突出的;
研究和推广医疗临床用血新技术或新项目成绩显著的;
在献血、采血、制备、供血、血液安全保障或血液管理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三)文山州无偿献血特别奖,用于表扬长年为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弘扬无偿献血人道主义,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州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捐款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设施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单位;
捐款人民币3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设施价值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个人。
文山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于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其标准为:
(一)“一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20小时的志愿者;
(二)“二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240小时的志愿者;
(三)“三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60小时的志愿者。
文山州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奖,用于奖励积极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县(市)。其标准为:
(一)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二)当地献血人群中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达到50%以上;
(三)无偿献血知晓率。15—55周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应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应达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应达到95%以上;
(四)当地新闻媒体积极播放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其中每日早7时至晚10时广播、电视等媒体确保播出2次以上;
(五)辖区内70%以上的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
(六)根据当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设置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固定献血屋(点)。
《办法》适用范围:在文山州辖区内献血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及外方投资企业。
(州政务网)
(编辑 骆丽)
(审核 资云波)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
文山评议
来为文山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关爱企业 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