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文山州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04-20 08:51:33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近年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制度,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我州实现了大病保险全覆盖,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州政法委在职职工曾某因患大面积脑梗死进行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28.8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报销6.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8.69万元,个人支付3.69万元。广南县曙光乡田房行政村安乐村小组的罗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患脊柱侧弯,给生活带来不便。2017年,罗某进行矫正手术治疗,共花医疗费27.9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报销1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9.7万元,加上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自己仅自付一小部分。这些案例反映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政策为保障群众健康带来的实惠。
2017年,我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顺利完成,并出台了一系列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健康扶贫的倾斜政策。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进一步完善了大病保险缴费筹资标准、待遇报销政策。在缴费筹资标准方面,2017年我州城镇职工个人缴费84元,机关事业职工单位缴费268元,企业职工单位缴费134元,全年共有20.07万人参加职工大病保险,共筹集大病保险费6048万元。城乡居民个人不缴纳大病保险,从统筹基金中按照每人35元标准提取大病保险费,全年共有346.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共提取大病保险费1.18亿元。在待遇标准方面,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支付20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报销95%,个人自付5%。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达6000元以上(不含)的,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6000元(不含)—1万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1万元(不含)—3万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5%;3万元(不含)—5万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5%;5万元以上(不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年度累计支付封顶线为2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行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分段支付报销比例不低于70%。即3000元(不含)—5万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5万元以上(不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50%,达到30万元。
2017年全州城镇职工有7064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共支付4156万元。城乡居民共有6万余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支付大病保险1.08亿元。
(毕河)
(编辑:曾炜)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
文山评议
来为文山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关爱企业 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