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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1147家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服务
发布时间:2017-08-25 08:48:40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近日,州人社局下发通知,将州人民医院等1147家医疗机构过渡纳入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协议管理,其中:州级医疗机构5家、县级医疗机构38家、乡级医疗机构1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9家、村级医疗机构932家、民营医疗机构38家,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实现了州、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全覆盖。
城乡参保居民可在州内自主选择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实行联网即时结算,解决了以往转诊转院就医难、个人先垫付后报销等问题,减少了政策之间的差异,方便了全州346.09万城乡参保居民和19.8万城镇参保职工看病就医,保障了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权益。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协议医疗机构将按照各自职责,精心组织,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和待遇报销工作,特别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含门诊特殊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
(毕河)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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