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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闻联播》报道:文山2家单位被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6-02-13 10:21:06
2月12日
《云南新闻联播》播发消息
《云南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68个》
报道了云南共有31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其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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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主任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全面总结2025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会议现场对我省获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地区和单位代表进行了授牌。云南共有31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包括昭通市、普洱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等3个州(市),石林彝族自治县、易门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等9个县,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楚雄市东瓜街道彝人古镇社区、云南省财政厅等14个单位,以及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的5个在滇单位。


云南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教育处处长徐安卫说:“省财政厅坚定不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省级财政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资金从2021年的687.4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773.2亿元。”
楚雄市东瓜街道彝人古镇社区党总支书记余昌国说:“我们将持续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传承民族团结精神,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社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截至目前,云南已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68个,数量居全国第二位。

(来源:七彩云端)
(编辑:董飞 美编:向传帅 二审: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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