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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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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惊慌!明天,文山各地试鸣试播防空警报

发布时间:2025-09-17 15:29:25  

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为增强广大市民的

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

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

文山多地分别发布

防空警报试鸣试播通告

请广大市民勿恐慌

具体如下

↓↓↓

文山市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播放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通告

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升市民对防空警报音响的识别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试鸣试播日的通知》(文政办发〔2013〕131 号)要求,文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文山城区试鸣播放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试播时间

2025年9月18日10∶00至10∶30

二、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三、防空警报信号试鸣播放方式

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信号的顺序依次进行一遍,每种信号鸣放完毕,中间间隔2分钟。

四、其他

试鸣播放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不影响市民的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砚山县

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砚山县人民政府定于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一、试鸣试播范围:砚山县城区。

二、试鸣试播时间:2025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

三、试鸣试播警报信号种类及规定:

(一)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持续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持续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三分钟。

请广大市民在听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混乱,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西畴县

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开展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试鸣试播的通告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的可靠性,为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决定于2025年9月18日在县城区开展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试鸣、试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5年9月18日上午9∶18—10∶00。

二、试鸣范围

县城区范围内。

三、试鸣形式

(一)预先警报信号

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1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2个周期,间隔3分钟。

(二)空袭警报信号

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1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2个周期,间隔3分钟。

(三)灾情警报信号

鸣15秒,停15秒,反复6次为1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2个周期,间隔3分钟。

(四)解除警报信号

连续鸣放3分钟,试鸣1周期。

四、注意事项

1.此次试鸣、试播防空警报信号,县城区各单位、全体居民、外来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员,在鸣放防空警报期间,不必惊慌奔跑,高声呼叫,自觉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宣传,确保试鸣、试播活动顺利进行。

2.在鸣放防空警报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造谣滋事,影响和扰乱社会治安。对散布谣言,蓄意制造混乱人员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试鸣、试播工作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麻栗坡县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试播防空警报和灾情警报音响信号的通告

麻栗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其他各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区试鸣试播防空警报和灾情警报音响信号。为进一步做好试鸣试播防空警报和灾情警报鸣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试播时间和范围

2025年9月18日10∶00—10∶12在麻栗坡县城区范围内试鸣试播防空警报和灾情警报。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10∶03—10∶06鸣放空袭警报;10∶06—10∶09鸣放解除警报;10∶09—10∶12鸣放灾情警报。

二、防空警报和灾情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规定音响信号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规定音响信号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规定音响信号连续长鸣一声,时间3分钟。

(四)灾情警报:规定音响信号鸣15秒,停15秒,重复6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防空警报和灾情警报鸣放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县城区各单位、全体街道居民、外来暂住人员及流动人员,在鸣放防空警报和灾情警报期间,不得惊慌奔跑,高声呼叫,自觉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二)在鸣放防空警报和灾情警报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造谣滋事,影响和扰乱社会治安。

(三)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要以此次鸣放防空警报和灾情警报音响为契机,利用有利条件认真组织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人员疏散、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保障、后勤保障等应急演练演习,切实提升防空袭、防自然灾害等避险、抢险、自救能力。其余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好应急广播,同步组织开展好灾情警报鸣放,积极组织辖区群众开展防自然灾害、抢险抢修等训练演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避险、抢险、自救能力。

特此通告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马关县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试播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能识别和熟记防空警报信号,确保战时依法得到人民防空的有效保护,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马关县城区试鸣试播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试播时间

2025年9月18日上午9∶18

二、试鸣试播范围

马关县城城区。

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防灾警报:鸣15秒,停15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四、防空警报信号发放方式

(一)通过固定警报器、马关电视台、应急广播三种方式播放,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防灾警报”“解除警报”四种警报音响信号及图像。

(二)全部警报信号依次试鸣试播一次,每个警报信号鸣放完毕,中间间隔2分钟。

五、试鸣试播防空警报音响信号时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丘北县

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全县人民群众: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及《云南省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2025年9月18日在本县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18—9∶36

二、警报试鸣范围

县城区、普者黑景区、高铁站。

三、防空警报音响信号

防空警报鸣放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2分钟。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5秒,反复6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时间3分钟。

四、请全县人民群众听到警报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广南县

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及六个建制镇开展试鸣试播防空警报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进一步检验防空警报设施的可靠性、战备性能,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5年9月18日在县城区及六个建制镇统一进行试鸣、试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试播时间

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09∶18

二、试鸣试播范围

广南县城区范围内以及六个建制镇(珠琳镇、那洒镇、坝美镇、南屏镇、珠街镇、八宝镇)。

三、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二)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三)灾情警报信号。鸣15秒,停15秒,反复6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四)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放三分钟,试鸣一周期。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试鸣、试播防空警报信号,县城区各单位、全体街道居民、外来暂住人员及流动人员,在鸣放防空警报和灾情警报期间,不得惊慌奔跑,高声呼叫,自觉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二)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试鸣、试播活动顺利进行。

(三)在试鸣、试播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造谣滋事,影响和扰乱社会治安。对散布谣言,蓄意制造混乱者,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试鸣、试播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广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

富宁县

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试播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通告

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增强防空意识,提升市民的防空防灾技能,加强居安思危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要求,县人民政府定于9月18日试 鸣试播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试播范围

富宁县城规划区。

二、试鸣试播时间

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00—10∶11

三、音响信号警种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信号的顺序依次进行一遍,每种信号鸣放完毕,中间间隔1分钟。

四、注意事项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注意识别并熟悉人民防空警报信号,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特此通告

富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综合自文山市融媒、砚山融媒、西畴县政务网、麻栗坡融媒、马关县人民政府、丘北融媒、广南融媒、富宁融媒)

(编辑:唐雪娇 美编:冯明兰 二审:刘虹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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