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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文山州8县(市)都要有示范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发布时间:2021-12-16 15:57:51
产假结束要上班
想生二胎、三胎却腾不出人手照顾
数着日子等孩子满3岁上幼儿园
……
想必这是许多父母都会遭遇的烦恼

为促进全州托育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文山州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已于2021年10月18日起在全州范围内施行
来看看核心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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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目前我州3岁以下婴幼儿有12万余人,但仅有托位2209个。婴幼儿以家庭照护为主,家庭养育负担较重。另一方面,我州婴幼儿照护体系发展不充分不健全,没有形成规范化体系化的托育照护体系。
继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后,2020年6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2020年各州(市)至少建成1个以上具有指导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文山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2021年,文山市、马关县各建成至少1个具有指导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率达到60%以上,初步形成合法有序的市场环境。
到2025年,全州8县(市)各建成不少于1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配置合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率达到90%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了四大任务
一是重点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依法保障工作权益;加强早期指导;切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
二是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拓展社区服务职能;强化规划引领;加强设施改建;发挥社会力量。
三是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支持多方领域开设。
四是规范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严格实行注册登记;建立查处机制,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
为确保四大任务顺利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加强政策支撑、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等保障措施。
为促进托育工作发展,我州将加强用地保障,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加大财政及税费优惠支持,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各级可结合实际安排资金给予补助。

(来源: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徐珺 排版:龙俊贤 审核: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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