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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司机被罚!文山市部门联合专项整治非法营运

发布时间:2021-10-09 15:08:44  

超范围非法营运

违法载客

近日

文山市多部门联合

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时

多名司机被处罚

县内客运车辆超范围运营被罚1000元

9月30日上午,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应急管理局等13个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分为多个小组,在城南客运站、职教园区、文山东、追栗街等地开展专项整治。

在文天线追栗街镇路段,驾驶人郭某驾驶小型农村客运班车从西畴县革岔路段行驶到文山追栗街路段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查,驾驶人及驾驶车辆隶属于西畴一公司农村客运,经营范围只限于县内班车客运。由于该客运班车因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该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违法车辆所在企业实施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载客司机拟被罚30000元

下午3时许,执法人员来到职教园区,查获一辆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经查,该车驾驶人余某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了3名乘客,以每名乘客60元车费,欲将乘客运送至丘北。余某车上还藏有一个对讲机,用于与其他驾驶员联系客源和逃避执法,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严肃处理。

该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将对该司机罚款30000元。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当天,文山市13个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查处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线路行驶1起;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3起;涉嫌未取得道路班线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线运输1起;所有案件已全部立案调查,将依照法定程序严格实施处罚。

文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陶涛表示,此次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达到了预期效果,有效打击了非法营运行为。下一步,文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好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非法营运 危及他人

搭乘黑车 祸及自身

请广大市民

抵制“黑车”

拒乘“黑车”

举报电话:12328,0876—2122104。

(文山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肖楠)

(编辑:董飞 排版:钟晓明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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