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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专业技术人员,多项利好政策来啦

发布时间:2021-07-02 15:40:54  

文网讯 近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聘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人社发〔2021〕61号)已印发,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州”战略的重要举措,全面加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支持力度,拓宽人才成长通道,切实为全州产业升级和经济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统筹正高级岗位管理。对各县(市)和州属事业单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因受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筹设置,实行总量管理。

高层次人才可按直聘办法办理。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没有相应岗位的,可根据事业发展特殊需要单独特设岗位聘任,不受单位职称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工作任务完成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对于非因受党、政纪处分和行政、刑事处罚变动岗位的人员,其聘用的原岗位满5年(聘用在专业技术同层级岗位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同类别不同层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聘任时间可累加计算为低等级岗位的聘任时间)、且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并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可以保留执行原聘岗位(职务)的岗位工资标准。

对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岁,或连续工作(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者,因受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此类人员若调入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按调入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中级岗位数额限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此类人员若调入县(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若年龄条件和工作年限符合州县(市)聘任政策规定的,可按同类人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文山州人社局)

(编辑:刘梅 排版:尹颖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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