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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积金还商业贷,文山人可一年提一次
发布时间:2021-03-01 16:52:11
文网讯 3月1日,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住贷款提取时限的通知,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条件由“在贷款有效期内每三年提取一次”调整为“在贷款有效期内每满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住贷款提取时限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对我州范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时限调整如下:
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条件由“在贷款有效期内每三年提取一次”调整为“在贷款有效期内每满一年可以提取一次,且提取总额不超过贷款余额,可提取当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百位数。”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日
(来源:文山住房公积金)
(编辑:曾炜 排版:张振飞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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