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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分类施策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3 08:04:06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今年来,我州把城镇困难职工的帮扶解困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加大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和保障力度,分类做好城镇困难职工群众的解困脱困工作。

记者从11月1日召开的全州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了解,我州现有城镇困难职工255户867人,按照《文山州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州每年解困脱困任务原则上按建档立卡困难职工户数30%以上的比例完成,对于新产生的困难职工按照建档标准同步建档立卡、同步实施帮扶、同步解困脱困,按照“前紧后松”的目标进度,其中,2018年完成80户,2019年完成140户,到2020年全面完成解困脱困任务。

针对困难职工具体致困原因和脱困需求,对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采取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对象范围、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援助等方式,着重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确保实现每个困难职工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因病致贫的困难职工,落实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和医疗互助政策,逐步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对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困难职工,工会给予补助;工会为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全额缴纳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费用。

对“因学致贫”的困难职工子女,大力实施“金秋助学”计划,引导社会公益助学资金向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倾斜,确保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

对没有社会保险或没有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的困难职工,重点帮助其落实各项社保政策,实现制度保障。特别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各项社会保险接续、转移和待遇落实;督促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确保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照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对因无法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工伤认定困难、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困难职工,帮助落实待遇。

对存在住房困难的职工家庭,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困难职工优先给予公租房保障,对缴纳保障性住房租金确有困难的职工家庭,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

对达到社会救助政策有关条件的困难职工,使其享受具体社会救助政策,特别要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其纳入低保保障、特困供养,对“三丧失”(丧失劳动力、丧失经济来源和丧失脱困基础)人群要采取特困救助、临时救助、急难救助等托底保障。

(记者苏宁)

(编辑:骆丽)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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