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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今年预计投入使用公租房1.2万余套

发布时间:2017-03-14 19:39:04   来源:文山新闻网   

降低门槛、放宽准入,减少审批程序

 

自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来,文山市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效改善了城镇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2017年预计将投入使用公租房12758套。为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2016年12月,文山市对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改,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分配效率。

 

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条件

 

修改后的《细则》将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975元增加至4000元,且不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将新参加工作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也纳入了保障范围。其次,将申请对象“有稳定职业一年以上”修改为“有稳定职业”,也就是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备案即可,不再是要满一年以上,缩短一年期限。将“在城区内租住房屋满三年以上”修改为“在城区内租住房屋满一年以上”,缩短二年期限。此外,还放宽农业转移人口的准入条件,在城区内租住房屋满一年以上即可,不再设置其他门槛。

“修改后的管理细则大大降低门槛和准入条件,许多之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在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了,特别是行政、企事业单位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杨相云说。

 

减少审批程序、时间、申请材料

 

“以前的实施细则审批部门包括社区、派出所、街道、民政、公安(交警)、工商等共8个部门,现在减少了社区、派出所和街道3个部门的审批职责。”杨相云介绍,按照以前的《细则》,整个审批程序跑完要2个多月的时间,修改后审批时间减少为20个工作日加15天公示时间,极大地节约了老百姓的办事成本。与此同时,修改后的《细则》将一些不必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删除,比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加快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有了全新的转变,修改后的《细则》减少了部分审批部门和材料证明,让老百姓办事更快捷、更高效,也有利于更多符合条件的人们能够早日实现“住房梦”。

 

1.2万余套房即将分配,符合条件的有补贴

 

据杨相云介绍,随着政府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文山市2017年预计可投入使用公租房12758套,但是,目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有6200余人,随着实施细则的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尽快到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尽早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与此同时,对于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家庭,保障部门未能及时分配公租房给其居住的,每年还将对文山市户籍的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用于补助困难家庭在市场租赁房屋的支出。

 

申请公租房应满足这些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单身人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文山市城市规划区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不含经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0元;

(三)申请对象为:文山市城市户籍人员,或在文山市城区内有稳定职业的务工人员,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农业转移人口,或在城区内租住房屋满一年以上的务工人员。

据介绍,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申请人的稳定职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该劳动(聘用)合同在劳动部门备案。

 

申请公租房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

(二)户口簿、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包括离婚协议);

(三)租借房屋所属社区入户调查表;

(五)房产登记查询结果通知书;

(六)非文山市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未享受福利分房、实物配租或补贴等保障性住房的情况证明材料;

(七)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租房协议、残疾证、低保领取证明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公租房

 

(一)在文山市城市规划区内申请人父母、子女有住房资助能力的;

(二)土地、房屋等被征收,补偿金额在人均10万元以上或家庭总计20万元以上,无相应证据证明其家庭困难的;

(三)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包括房改房、安居房、直管公房、合作建房等)政策的;

(四)家庭自用代步车辆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

(五)工商营业登记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上,无相应证据证明其家庭困难的;

(六)家庭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修改后的《细则》规定,一个家庭或单身人士一般只能申请租赁1套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一般应以户主为申请人(特殊情况除外),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但所有家庭成员均需满足申请条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咨询电话:0876-2140737

地址:文山市沙坝北路95号

单位: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

 

(记者熊明刚)

(编辑: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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