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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25辆国标电动自行车统一上牌

发布时间:2019-07-30 15:53:00   阅读 20008  

文网讯 为引导广大市民正确购买国标电动自行车,同时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措施要求,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7月30日上午,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为文山H代驾公司25辆电动自行车统一登记注册上牌。

走进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停车场,一排国标电动自行车整齐停放,等待着专属于它们的“小绿牌”。“我们公司之前是没有电动自行车的,接到代驾订单通常都是开着车去再开着车回来,或者就直接打车。一直到去年8月左右公司购买了这种国标电动自行车。今天统一来这里上牌一方面是为了响应交警的号召,一方面也是为了让管理更规范化,更安全有保障。”H代驾公司总经理刘俊怡说。

生活中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人不少,怎么区分是不是符合国标呢?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王永亮介绍,国标电动自行车跟超标电动自行车比较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车体宽度需小于等于0.45米,鞍座长度不得超过0.3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得超过1.25米,整车质量应小于等于55千克,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小于等于48伏,电动车额定功率不超过400瓦。最关键的是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功能,在车子没电时候可以通过脚踏方式骑行。超过这些限制,就属于超标。

据了解,现下广大市民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大多数仍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这类车自2019年4月15日起过渡期为4年。过渡期满,不得上道路行驶。一经查获,一律取缔, 今后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力度。

“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和在用的未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都应该前来办理登记手续。”王永亮说。如您需要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并交验车辆;到办理点后填写电动自行车申请表,由工作人员对发票、证件进行核对,交验车辆,符合要求的,核发号牌、行驶证;如车主身份证非文山市户籍的要提供居住证或有效的相关证件(如学生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 办理地点城区为: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开化北路241号)乡镇为:马塘镇交警中队;平坝镇交警中队。每周一至周六的8:00-17:30均可办理。

(记者 刘梅 实习生 王艳)

(编辑 侯佑琴)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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