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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纵容成为“违建者”的底气

发布时间:2026-06-17 11:07:24  

近期,文山市对环西路国有已征土地内的违法建筑及文山市格林御庭小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让广大市民拍手称快。近年来,文山市不断加大拆除违法建筑的力度。2021年,文山市依法拆除36户违建,共1700平方米;2022年9月,文山市在环东路、环西路等地共拆除10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同年12月,文山市对卧龙街道攀枝花下寨11户3233平方米违建进行拆除;2023年,文山市对卧龙街道、新平街道12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整个城市的容貌因此更加清秀。

生活在城市,说起违法建筑,大家都不陌生。占用道路的违法搭建、侵占绿地的私家菜园、私搭乱建的车库小屋……不仅损害了城市形象,也给周边群众生活出行带来不便,增加了消防隐患。毫无疑问,这种通过扩大空间获利的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管理,其他人就会纷纷效仿。因此,城市管理必须依据刚性制度,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治理力度。

违法建筑是文山市的历史遗留问题之一,数量异常庞大。城中村的自建房未批先建,企图“生米煮成熟饭”造成既成事实。小区内的房子“长高”“长胖”,业主非法拓展使用空间。不管何种形式的违法建筑,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责部门要担起依法行政的主体责任,有效发挥职能作用。要加强与法律相关的课程培训和宣传,唤起广大人民群众心中对法律的敬畏之感,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就决不姑息;执法部门要拿出担当、积极作为,用严管严查、出台相关机制防止新的违建再出现,在违建刚开工建设“冒头”的时候就主动处理,不能等违法建筑建成再走程序拆除,如此不但增加了行政成本,还造成资源浪费。

广大市民群众也要尽早摒弃“法不责众”“木已成舟”的旧思维,不要认为文山城违法建盖大有人在,违法建筑比比皆是,政府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违法建筑的存在。“先盖房屋,后办手续”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即使“生米煮成了熟饭”,这锅饭迟早也会“馊掉”,不要用自己辛苦积攒的钱财来试探法律的底线。

法律不是束之高阁、供人膜拜的收藏品,它不仅仅是“事后”的惩戒手段,更需要深入社会、深入人心,因此,必须坚持不懈地宣传法律法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让法治理念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内心,让其自觉抵制违建行为。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框架,一切行为都要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进行。因此,要提高违建者的违法成本,这样才能做到“不能违也不敢违”,铲除违建滋生的土壤,真正从根本上治违纠违。

(作者:张军丽)

(编辑:郭韦 美编:冯明兰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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