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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统计法》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24 10:22:19
2021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38周年纪念日。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不折不扣执行《统计法》规定,维护《统计法》的权威性,是统计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统计局文山调查队将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高质高效地完成统计调查工作。
统计调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部门广大统计调查工作者的神圣职责,秉持法治思维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运用法治手段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在法治框架内维护统计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做到“四个严格”: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严格依法提供统计资料;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开展数据评估。
依法公布和管理统计资料是《统计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坚决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权限发布统计数据,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公布制度,切实维护政府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统计调查工作承担着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经济社会统计数据的职责,因此,政府统计数据作为依法统计的调查结果,必须树立权威性,失去了这种权威性,政府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就无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也无法实现。国家统计局文山调查队一直致力于提升统计调查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依法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将数据成果转化为反映社情民意的有效信息,及时公布各县(市)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积极为党委、政府及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调查服务。
科学执行《统计法》,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领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党中央的部署到哪里,统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坚决查处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国家统计局文山调查队将一以贯之,坚持依法治队,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加强《统计法》学习宣传,开展经常性、常态化学习培训。严格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为着力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在文山大地有效落实,营造良好的统计调查法治环境。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统计调查数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有力支撑。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健全统计法治建设刻不容缓。国家统计局文山调查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统计法》,坚守调查数据的质量底线,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制度夯实统计工作基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李敬阳)
(编辑:唐雪娇 排版:钟晓明 审核:李云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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