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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17-03-01 16:33:21 来源:文山新闻网
小作坊、流动摊贩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2016年12月1日,《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小作坊销售产品时要提供《小作坊登记证》,要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小餐饮、小食品店、小熟食店等都在监管范围。据悉,这是我省第一部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省政府规章,填补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的法律空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6年9月,文山市三中初二学生小文(化名)因吃路边摊鼠药中毒之事在网上迅速传播,让人们对路边摊充满了恐惧。笔者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并没有偏见,小作坊和小摊贩并不是贬义词,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对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饮食文化、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就业、提高收入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他们丰富社会生活、给民众提供便利、促进就业。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致使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劣质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安全,因此,健全完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法规体系迫在眉睫。
在文山,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存在以下困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数量多,流动性大;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总体偏低;原料采购在追踪索源方面欠缺、加工过程不能实施有效监管;全州食药监管机构、人员、设备有限,难以全面、深入、持续地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有效监管;监管机制不畅等原因,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笔者认为,食品安全是一项持续不断、不容松懈的工作,《办法》虽然强化了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但其贯彻落实不能只靠食药监部门,需各部门、尽职尽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才能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首先,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办法》颁布实施的意义,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了,才能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安全;其次,加大市场监管部门系统内人员的培训,执法人员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执法;此外,要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只有各方面主体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力量越来越壮大,才能织牢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骆丽)
(编辑: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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