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文山商户注意,电子计价秤新规来了~

发布时间:2026-06-16 17:32:12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电子计价秤新规的通告

全市各电子计价秤销售、使用单位及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计量秩序,严厉打击“作弊秤”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交易环境,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电子计价秤计量技术规范宣贯的通知(市监计量函〔2025〕318号)》《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等计量技术规范要求及配套技术规范,现就我市贯彻落实电子计价秤新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规适用范围

两项新规适用于全市最大秤量≤100kg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涵盖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流动摊贩、便利店等各类从事贸易结算活动所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包括生产、销售、使用全环节。

二、关键时间节点

2026年1月8日起:实施新型式评价大纲,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严禁售卖无型式批准、“三码一封”不全、铅封破损、身份信息异常的秤具。

2027年1月8日起:实施新检定规程,所有在用贸易结算电子计价秤必须具备开壳自锁、三码一封溯源功能,经检定合格、张贴有效标识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秤具一律停用。

请各相关单位及经营主体提前安排,避免因临近节点集中更换造成不便。

三、新规核心要求

(一)开壳自锁防作弊。合规电子计价秤内置锁机装置,擅自拆机改装将自动锁定设备,从源头杜绝非法改装、加装作弊程序。

(二)身份标识全程溯源可查。实行“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防伪铅封”三码一封管理,每台秤具配备专属二维码或 RFID芯片,市民手机扫码即可查验真伪和溯源信息溯源标识,标识缺失、信息不符、铅封破损即为不合格,禁止流通使用。

(三)检定标准从严。2027年1月8日起,计量检定新增防作弊功能、三码一封一致性核查项目,严把检定关口,严禁违规出具检定合格证明。

四、各方主体责任

(一)销售单位。即日起,各销售单位立即开展库存自查,严禁销售无证、改装作弊或不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严格落实进货查验,核验秤具资质、身份标识及铅封完整性;建立进货台账,记录凭证留存不少于2年;主动宣讲新规要求,引导经营主体选购合规产品,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使用主体。全面自查在用秤具,2026年1月8日后新增更换计量器具必须符合新规标准;主动配合强制检定,过渡期内原型号电子计价秤经强制检定合格的,可以使用至2027年1月7日;严禁私自拆封改装、使用作弊秤具,杜绝缺斤短两违法行为,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检查和检定工作。

(三)市场开办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管理台账,督促场内经营者按期更换合格秤并按期检定;常态化排查整改违规用秤问题,配合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五、监管查处惩戒

市场监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从严处置以下行为:一是违规生产、销售未经型式批准计量器具的;二是使用未经检定、不合格秤具的,蓄意作弊破坏计量准确度的;三是市场开办方监管缺位、包庇纵容不合格秤具入场使用的;四是其它相关计量违法行为。

六、消费者提示

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请注意查看电子计价秤是否张贴有效的检定合格标志,铅封是否完好。如发现疑似“作弊秤”,请保留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计量环境!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编辑:刘虹 美编:向传帅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

媒体· 矩阵

  • 文山日报
  • 新闻综合频道
  • 综合广播
  • 交通广播
  • 新文山
  • 文山发布网
  • 文山发布客户端
  • 文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 视听文山微信公众号
  • 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
  • 文山发布新浪微博
  • 文山发布视频号
  • 视听文山视频号
  • 视听文山头条号
  • 视听文山抖音号
  • 视听文山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