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律师教你识破农资“忽悠团”骗局
发布时间:2026-04-10 10:18:44
春耕备耕正当时
农资就是农民朋友种地的“救命粮”
可有不法分子钻空子组建农资“忽悠团”
专坑农民的血汗钱
律师走进直播间“以案说法”
谈谈农资“忽悠团”骗局
4月9日下午,云南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丹萌、沈立梅走进文山州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972面对面》访谈节目的直播间,聚焦农资“忽悠团”骗局,手把手教大家识破套路、守护权益。

直播中,云南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丹萌首先谈到,农资“忽悠团”本质上是生产、销售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农资“忽悠团”以免费礼品为诱饵,虚构“专家”身份,夸大甚至编造农资功效,诱骗农民购买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这不仅坑害了农民朋友的财产,还会破坏农业生产,甚至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必须受到严厉惩处。

有的人觉得,“反正不花钱,去听听、领点礼品也不吃亏”,还有的人被所谓的“高科技产品”“高产秘方”打动,当场下单。云南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沈立梅表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农资“忽悠团”的行为不是简单的“夸大宣传”,更不是什么“好心送福利”,本质上就是生产、销售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是一种有组织、有分工、针对性极强的诈骗行为。
“骗子们第一步就是‘诱骗入场’,用小利麻痹大家,有人觉得免费的礼品不拿白不拿,而这正是骗子的突破口,用小恩小惠把大家吸引到他们设定的陷阱里。骗子的第二步是‘伪装身份’,用‘权威’忽悠大家,讲座现场他们会安排团伙成员摇身一变,变成所谓的‘农业专家’‘大学教授’‘农业技术研究员’,有的还会伪造虚假的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挂在现场最显眼的位置,让大家觉得这些人非常专业、权威。骗子的第三步是‘夸大功效’,用‘希望’迷惑大家,这些‘专家’会结合农民朋友最关心的问题,比如庄稼长得不好怎么办、病虫害治不好怎么办、怎么才能有收成等,故意夸大他们销售的农资产品功效,甚至凭空编造效果。骗子的第四步是‘制造紧迫感’,逼大家当场下单,当大家被他们的宣传打动,有些心动的时候,他们就会开始用各种话术制造紧张氛围,催着大家赶紧下单,等大家反应过来,发现产品有问题的时候,这些骗子早就收拾东西,卷款跑路,再也找不到人。”沈立梅律师详细解说农资“忽悠团”骗局。

直播中,胡丹萌律师也谈到了相关案例。“在山西省武乡县,犯罪嫌疑人为了销售假化肥,以免费就餐、赠送礼品、送货上门等手段吸引当地农户前往宾馆、酒店听课,并雇佣他人担任讲师,夸大宣传化肥效果,销售给当地农户,销售金额共计51万余元。后经检测,犯罪嫌疑人销售的化肥均系不合格产品。”
“售卖假化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造成损失的,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胡丹萌律师说。
如果农民朋友不小心被农资“忽悠团”骗了,该怎么办?胡丹萌律师表示,维权的关键是保留证据,很多农民朋友被骗后,因为没有保留相关证据,导致维权困难,无法追回损失。因此,发现被骗后,农民朋友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好3类证据,这3类证据是维权的“护身符”,缺一不可。
“第一类证据,是购买凭证;第二类证据,是农资产品相关的证据,包括农资的包装、说明书、标签,还有未种植、未开封的样品;第三类证据,是现场相关的证据和损失相关的证据。”胡丹萌律师强调。

(记者:廖志文 王姗姗)
(编辑:李娟 美编:向传帅 二审: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
文山评议
来为文山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关爱企业 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