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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味更浓了!文山市允许商户春节外摆经营
发布时间:2026-01-29 10:23:01
好消息!
今年春节期间沿街商户可以外摆啦!
不过也要遵守相关规定哦
相关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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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2026年春节期间沿街商户规范店外经营的通告
2026年春节将至,为丰富城市消费场景、增添节日“烟火气”,营造欢乐祥和、规范有序的新春氛围,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舒心的佳节,结合文山市城市管理实际,现就春节期间沿街商户店外规范经营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店外经营时段与区域
(一)经营时段:2026年2月1日(农历腊月十四)至2026年2月23日(农历大年初七),共计23天;每日经营时段为8:00至22:00,超时须立即停止店外经营活动。
(二)经营区域:商户可在店铺门前“一米线”范围内设置外摆区域,不得超出边界,严禁越线拓展经营空间。
二、经营行为规范
(一)严格遵守“三不”底线要求:不得破坏市容环境、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严禁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停车位、盲道及其他公共区域。
(二)外摆区域仅限前款规定时段使用,非经营时段须及时清理店外物品,不得在门前堆放商品、杂物、经营设施等,确保场地整洁有序、道路通行顺畅。
(三)餐饮类商户须严格落实“烧烤进店、炉具入室、油烟净化”管理要求,全面禁止室外食品加工、露天烹饪行为,严防油烟污染与安全隐患。
(四)商户应全面履行“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责任,保持经营区域及周边环境整洁。每日营业结束后,须及时清理垃圾、油污,拆除临时外摆设施,恢复场地原貌,做到“人走场清、整洁如初”。
三、文明经营准则
(一)倡导文明招揽顾客,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等设备产生噪声污染,合理控制经营活动音量,避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二)严禁乱泼污水、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不得损坏市政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绿化用地,共同维护城市公共空间完好。
(三)所有商品须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严禁哄抬物价、以次充好;食品经营商户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四、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加强春节期间巡查监管,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劝导纠正、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处罚措施,直至取消店外经营资格。
(二)经营期间,因商户违规操作、管理不当等引发的安全事故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五、社会监督与举报渠道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春节期间沿街商户店外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规经营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一)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0876-3050791
(二)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876-2181315
希望各沿街商户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共同守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衷心祝愿全市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编辑:刘虹 实习:何丽娟 美编:陆军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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