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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发布规范快递末端服务禁止违规收费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5-01-16 09:39:54
关于规范快递末端服务禁止违规收费的提醒告诫书
目前,农村快递服务违规收费等问题时有发生,在部分地方相对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全州快递末端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支持和鼓励合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服务标准》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现就有关规范要求提醒告诫如下:
一、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城市末端、偏远农村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
二、快递业务经营者应按《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要快递服务组织投递的,快递服务组织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三、快递业务经营者在快件投递时,未经收件人同意,不得将快件放置到乡镇网点或其他代收点,不按约定地址投递;不得以超派送范围或经营困难等为由,强行向收件人加收快件投递费;收件人自取快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收件人收取额外运输费或保管费,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货到付款的除外)。
四、快递业务经营者违反快递服务标准,损害用户利益,由邮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邮政管理部门:重点整治快递企业未按规定公示服务范围,快递服务业务经营者违反快递服务标准,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件放置到末端网点或其他代收点,未按约定名址投递等行为。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点整治快递服务业务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违规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履行“在乡镇末端客户取件时不得收取费用”价格承诺,以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等行为。
自本告诫书下发之日起,各快递企业应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及时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对下属分支机构和加盟网点的收费行为承担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继续违规收费的企业,将依法从严查处,典型案例将予以曝光。欢迎群众拨打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热线“12305”反映情况,或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山州邮政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编辑:董飞 排版:向传帅 责编: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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