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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市场监管部门喊话:殡葬行业这些行为要规范
发布时间:2024-12-07 12:31:19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州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各殡仪馆、公墓、殡葬服务等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价格自律,合法诚实守信经营。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各殡仪馆、公墓、殡葬服务等经营者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销售的殡葬用品,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殡葬用品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生产厂商(供货商)、生产地址(供货地址)、等级等内容;销售骨灰盒、纸棺等主要殡葬用品的要提供生产商出厂合格证书或合格证标签,其合格证书或合格证标签内容标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材质检验证明等相关信息。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内容及收费要予以明显区分。不得在公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格按照定价标准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各殡仪馆、公墓、殡葬服务等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落实殡葬基本服务的免费保障政策,不得有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捆绑服务并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合理制定市场调节价范围的殡葬用品和殡葬服务价格
各殡仪馆、公墓、殡葬服务等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设置强制消费或最低消费的套餐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实施虚假优惠折价或者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不得存在行业垄断及其它不正当竞争经营行为。
各殡仪馆、公墓、殡葬服务等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六、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将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将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将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州各殡葬服务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觉规范收费等行为。广大市民如发现殡葬服务价格收费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州县(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殡葬服务行业价格收费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价格等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张麟 通讯员:李君)
(编辑:郭韦 排版:冯鹤 责编: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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