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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对景区旅游市价进行“过筛子”检查
发布时间:2018-06-20 10:32:50 来源:文山新闻网丘北县
文网讯 为规范景区内经营服务行业明码标价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丘北县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对景区市场价格进行“过筛子”检查。
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宣传、指导和提醒告诫的方式开展工作,通过三轮检查,提醒告诫各经营者在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必须进行明码标价。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得高于标明的价格收取费用,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杜绝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要求经营单位(经营者)认真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否明码标价查缺补漏工作,主要查补价签价目表是否齐全、标价内容是否真实明确、字迹是否清晰、货签是否对位、标示是否醒目、客房标价牌匾、餐饮服务标价是否规范、服务收费项目是否公示等内容,保障游客知情权,提高价格自律,自觉维护旅游景区价格市场的秩序。
相关部门逐门逐户进行督促经营单位(经营者)规范使用正确的标价方式,对检查中发现未明码标价或明码不规范等经营行为,再次提醒告诫或书面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屡教不改和宣传教育后未进行整改的经营单位(经营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还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在新闻媒体和网络进行曝光,列入价格诚信经营黑名单。截至目前,共检查景区内411家宾馆、餐饮、农家客栈、商场(店)等服务行业(不含店铺装修和正在建盖店铺的经营者),明码标价265家,标价率65%,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无价格投诉案件。
下步,丘北县将强化明码标价整治工作,规范经营单位(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全面提高景区旅游市场明码标价覆盖率和标价率,对拒不整改和不明码标价的经营单位(经营者)进行查处,为创建明码标价示范街奠定坚实基础,营造良好的景区价费环境。
(靳伟欣 兰应刚)
(编辑: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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