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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将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17-04-18 09:19:44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4月14日下午,记者从文山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我州将从8个方面采取26项措施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严格执行旅游购物管理3项措施。加强对景区景点商店管理,一律不设定旅游购物点;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严厉打击各类经营场所诱骗旅游者消费的违规违法行为,对商业贿赂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严格管理旅社经营5种行为。禁止“不合理低价游”;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加大对旅游合同的日常监管,实行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鼓励州外旅行社到我州开展旅游业务,支持州外旅行社组团直达我州各旅游景区(点),全面开放旅游市场,破除行业垄断、线路垄断、客源垄断,全面推进无障碍旅游。
严格监督导游服务3项流程。建立全州统一的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并纳入全省平台实时动态监管管理平台;公开导游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系统;强化签约导游管理,建立合理薪酬制度。
严格整治景区景点4个突出问题。实施新的景区景点管理办法,强化标准化管理;规范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提升景区服务质量;整治景区景点突出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勒令停业整顿;清理取缔景区景点违法乱占滥建的房屋及违规摆设的摊点等。
严格取缔旅游交通3种违法经营。全面清理取缔机场、高铁站车辆非法营运,特别是涉及高铁开通的富宁、广南、丘北3县,要严加管理;全面清理取缔重点景区、游船码头私船非法载客;全面清理取缔旅游客运乱收费。
严格落实监管机制4项措施。建立州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强化其运行职能,配备足够力量,形成信息汇集、及时研判、综合调度、联合执法、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建立工商、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队伍,对旅游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违规经营、不正当竞争等快速查处;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承担监管责任;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监察机制。
严格进行旅游行业协会3项改革。严格执行落实旅游行业协会与行政脱钩要求,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强化行业协会职能,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秩序;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健全旅游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严格问责政府履职两项制度。强化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责任,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加大监督考核问责力度,建立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纳入全州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记者 董飞)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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