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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2019年起将下放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

发布时间:2018-12-18 11:31:46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为进一步创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机制,促进我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和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办通〔2017〕113号)要求,近日,文山州人社局与文山州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对我州8县(市)下放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

日前,文山州人社局、文山州教育局多次商议研究,决定对文山市、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等8个县(市)下放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并重新组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从2019年起,下放职称评审权的8个县(市)不再由州级统一组织评审,由各县(市)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本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工作,并把每年职称评审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争取经费保障,要求每年9月中旬前完成中小学一级教师的评审工作和中小学高级教师的推荐工作。

下放职称评审权后按照区域归口管理,原来由州教育局组织评审中级职称的州一中、州特校、州幼儿园、州教科所、州电教馆、州仪器站、州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州职教园区管理中心、州体职校、州青少年宫、州民族体育馆不再由州级组织评审,统一由文山市教育局组织中评委评审和中小学高级教师推荐工作,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报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备案。

下放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是我州按照国务院、省人社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评价机制,贯彻落实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全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情况,增强基层选人用人自主权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州下放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权限后,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将重点抓好评委会的组建和管理,加强对职称评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由8个县(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密切配合,严格遵守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规定,按照坚持标准、注重业绩、体现导向和公平公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审,确保评审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沈孝清)

(编辑:李霄文)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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