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文山州2017年普高生均公拨款每年不低于1200元
发布时间:2017-05-11 09:55:05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近日,州财政局和州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全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作出规定。该规定的实施,将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能力,确保我州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实施意见》规定,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至2020年实现全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500元的目标,其中:2017年秋季学期的执行标准不得低于每生每年1200元,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可依据财力情况自行研究拟定本地区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同时,为确保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减轻各县(市)财政的资金压力,专门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拨款标准分担机制,其中:州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按照最低拨款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给予30%补助,其余部分由州级财政全额承担;县(市)所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按照最低拨款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给予30%补助,其余部分由县(市)财政自行承担。
目前,我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较低,现根据规定提高到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大幅提高了我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将极大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运转水平,进一步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的快速发展,促进全州教育发展水平提升。
(陈 雁)
(编辑:熊明刚)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
文山评议
来为文山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关爱企业 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