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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命名表彰11所州文明学校 19所继续认定
发布时间:2017-02-14 16:42:36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近年来,文山州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抓好抓实“立德树人”工作,努力落实创建文明学校的条件要求,涌现出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学校。2016年全州共有12所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了“文山州文明学校”,并继续认定19所学校为州级文明学校。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经初步审查并与相关县教育局联系核实后,州教育局、州文明办组织专门检查组按照“十有十无”条件分别对基本具备申报条件的学校进行了逐校、逐项、逐条的量化考评打分。以下学校考评分值已达到州级文明学校标准要求。经2016年12月6日州教育局党委研究,并于2016年12月20日商州文明办同意,决定认定以下11所学校为“文山州文明学校”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砚 山 县:民族中学986分
西 畴 县:第二幼儿园946分、兴街镇中心幼儿园950分
麻栗坡县:小精灵幼儿园977
马 关 县:篾厂乡中心学校945分、都龙镇茅坪村中心学校947分
丘 北 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999分、锦屏镇中心小学1000分
广 南 县:第五中学977分
富 宁 县:归朝中学989分、木央镇下者梅小学903分
另根据相关规定,州教育局、州文明办组织检查组,在各县(市)教育局、文明办复查的基础上,对届满3年即:2013年命名表彰的19所州级文明学校进行了复查。3年来,丘北县双龙营中心校等19所学校在巩固创建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又有所提高有所发展。各学校对照文明学校“十有十无”标准条件持续开展工作,美化了校园,亮化了环境,擦亮了牌子,树好了样子,发挥了州级文明学校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 以下学校均达到州级文明学校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认定以下19所学校为州级文明学校。
文 山 市:五小986分、一初960分;
砚 山 县:阿舍中心小学分920分,八嘎中心小学967分、维摩二中965分;
西 畴 县:鸡街中心小学933分、蚌谷乡大塘子小学957分;
麻栗坡县:下金厂乡大火地小学958分、天保镇帐篷小学930分;
马 关 县:大栗树乡倮洒小学960分;
丘 北 县:双龙营中心小学996分、锦屏中学997分(现已合并至县第二中学);
广 南 县:县三小990分、县二中955分、南屏中学982分、黑支果中学986分;
富 宁 县:那能中心小学966分、木央中学976分;
州 级:州体育职业中学930分。
(州教育局 州文明办)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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