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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融媒体中心制冷水箱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7 15:23:53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2026年制冷水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文山市华龙东路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3.项目名称:文山州融媒体中心制冷水箱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WSZRMT〔2026〕03004号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9000.00元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交货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8.交货与结算方式:

8.1按需供货:甲方将根据实际需要,乙方一次性完成配套向甲方供货。

8.2货物交付:乙方需确保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破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立即提供全新的货物,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9.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货到验收合格后,据实支付。

10.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3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获取询价文件事宜

1.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02:30—05:30;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2.1现场获取:询价报价人代表携带下列资料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现场获取(获取地址:文山市华龙东路1号);

2.2邮件获取:询价报价人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420035297@qq.com,联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获取;

2.3获取需提供:①报名函(见附件);②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法人身份证明书,④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的可不提供);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5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文山市华龙东路1号

3.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5月14日08:30-09:0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4.递交地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文山市华龙东路1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地 址:文山市华龙东路1号

联系人:曹志腾

联系电话:0876-2123138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制冷水箱1台,能够满足上海高斯SSC报纸印刷机单搭使用,配有润版液自动配比功能。

说明:

1、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拥有,在没有经过采购人认可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2、供应商应对在项目投标的过程中,涉及到采购人的工作信息等秘密内容进行保密。双方应共同对文件涉及的资料进行保密。

3、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过采购清单计划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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