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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补助,截止3月20日!文山州这一发展项目开始申报啦

发布时间:2025-03-14 16:59:03  

关于开展申报文山州2025年度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全州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社会组织成长,加强民政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挖掘优秀服务项目,满足民政服务对象多样化需求、引领和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州开展“文山州2025年度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文山州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旨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取4个项目点,以乡镇街道或(社区)为服务平台开展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单个项目资金补助13.5万元。项目目标包括: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在“一老一小”、救助帮困、困境群体、发展社区慈善等基层民政对象领域开展服务工作;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升;组建培育稳定的乡镇街道或(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孵化培育本土社区社会组织等内容,推动新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项目点的选取

在全州范围内选取4个社区社会组织承接项目,每个项目必须选取1个乡镇街道或(社区)落地,项目点优先考虑社区基础较好、居民参与度较高、社区资源相对丰富,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市)民政局合作紧密的村(社区),并获得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或社区的支持。

三、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在文山州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近三年内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机构、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六)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七)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方式

该项目由县(市)民政局牵头,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申报(获得项目所在地民政、乡镇(街道)社区的支持许可盖章确认)。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按照规定格式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2025年文山州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项目组织有专职工作人员的,应提供前一个月专职工作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社保清单、用工合同);

(三)有效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有项目自筹或配套资金的提供承诺书;

(五)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请提供2021年以来的项目合同或协议等;

以上材料提供一份。

六、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于3月2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民政局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并在选点调研、资源协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本次公益创投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项目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设计和推出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一老一小”、救助帮困、困境群体、发展社区慈善等基层民政对象领域社会需要、群众认可且自身能够有效承担的项目。社会组织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切实履行约定义务,严禁分包、转包项目。

附件:2025年文山州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申报书

文山州民政局

2025年3月12日

(编辑:董飞 美编:向传帅 二审: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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