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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新一届道德模范文山好人和文明家庭开始评选
发布时间:2018-07-14 16:50:14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文山州道德模范、第三届文山好人、第二届文山州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道德模范和文山好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有“助人为乐”类、“见义勇为”类、“诚实守信”类、“敬业奉献”类和“孝老爱亲”类5个类别。每个公民(家庭)在本次评选中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州级道德模范、文山好人、文明家庭相对应项目的评选。已获州级以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云南好人、文山好人、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不再推荐参加本届相对应项目的评选。
即日起,各县(市)各部门按照规定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各类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州级相关部门推荐、群众推荐(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信函等向组委会推荐人选。各县(市)向州推荐名额为文明家庭2户,道德模范和文山好人各2名,五类人选共计10名;州直及省驻文单位择优推荐,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户),类别不限。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撰写候选人(家庭)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用于填写推荐表,详实的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同时上报。各县(市)推荐人选(家庭)由各县(市)文明委审定,州直和省驻文单位推荐人选(家庭)由推荐的部门审定,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审定后的候选人(家庭)推荐表、事迹材料、推荐报告和相关照片(推荐个人提供一寸免冠红底彩照,推荐家庭提供一张全家福照。提供的照片要求不低于500万像素)上报组委会办公室。2018年9月20日前,组委会对各县(市)、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家庭)进行审核,召开评审会研究,经评选委员会充分酝酿讨论,研究提出道德模范、文山好人、文明家庭候选名单,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州文明委审定。候选人(家庭)名单将在州级主要媒体和网站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州文明委对入选人员(家庭)进行审定后,报州委行文命名。被命名的道德模范、文山好人、文明家庭,州委宣传部将组织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联系方式: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州文明办。
地 址: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州文明办;
邮 编:663099
联系电话(传真):2122367
电子邮箱:ynwswmb@163.com
联系人:黄钟新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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