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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砚台苑”保障性住房预分配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7-08-31 11:49:11   来源:文山新闻网砚山县  

  文网讯 8月29日,砚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示2017年“砚台苑”小区保障性住房预分配抽房登记结果,公示期为7天,对本次分配有异议的可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131214、3131101。

  砚山县“砚台苑”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通过2017年8月24日的抽房仪式,小区1056套房源共分配1029套,其中残疾人住房共24套抽房登记22套;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共690套,抽房登记683套;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共102套,抽房登记101套;一厅一厨一卫共240套,抽房登记223套。

  残疾人住房抽房登记(24套残疾人住房已抽房登记22):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抽房登记(690套已抽房登记683套):

   

 









  

  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抽房登记(240套已抽房登记101套):

  一厅一厨一卫抽房登记(240套已抽房登记223套):

  2017年10月9日后确定入住时间并收取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垃圾代运费等费用。2017新修订《砚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如经政府批准印发租金将分为三个档次,根据面积收取,一档(名下登记有四轮及以上机动车的非低保户):5.5元每月每平米,二档(名下无四轮及以上机动车的非低保户):4.4元每月每平米,三档(低保户):2.2元每月每平米,租金标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为1元/㎡/月(其中0.5元由政府补贴,0.5元由物业服务公司向住户按年度一次性收取)。履约保证金:为进一步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完善对承租人在入住、使用、退出各环节的日常监管,遏制恶意欠费、破坏房屋设施、违规转租转借等行为,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相关规定,由砚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向住户收取2000元/户的履约保证金,如退房时经检查房屋设施完好、无欠费及违规行为,履约保证金原数退还。

  2017年10月9日后每户分配需交两份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及一份家庭成员半身照(不限底版颜色)。

  (砚山县住建局)

  (编辑: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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