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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野生菌中毒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4 16:53:59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府办电〔2017〕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夏季是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期。近期,我州相继发生多起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有效遏制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预防野生菌中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属有关部门切实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把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宣传普及、应急报送、诊疗业务培训、紧急医学救援等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宣传,全面覆盖
各县(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宣传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野生菌中毒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野生菌中毒的防治知识。要在居民集中区、集贸市场、学校、主要交通要道、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张贴和发放野生菌宣传挂图等资料。告知群众一旦发生误食野生菌中毒,要立即到医院救治,以免延误治疗,努力提高群众对有毒野生菌的识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对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工作实行分片包干,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预防任务。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各类集体用餐和农村家庭宴席的监督管理,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出售食用野生菌,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对农户采卖野生菌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对自发形成的野生菌路边市场及摊点要加强巡查和协管工作,防止有毒野生菌上市售卖,避免发生因食用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督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禁止学校加工、出售野生菌、发芽土豆、未熟扁豆等。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野生菌中毒的诊治技术和抢救手段,保证中毒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治疗。同时,做好救治野生菌中毒的急救药品、器械和人员的准备工作,保证抢救工作及时有效。财政部门要将预防野生菌中毒、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所需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预防野生菌中毒和应急演练工作需要。各单位要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开展,做好预防野生菌中毒知识宣传工作。各县(市)要明确每一个乡(镇、街道)由一个主要单位负责联系、指导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工作,各乡(镇)要明确每一个行政村(社区)的具体责任人,各个行政村要明确每个村民小组的具体责任人,通过层层责任分工,实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四、加强应急处置,严格信息报送
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工作。一旦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开展中毒人员的救治工作,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病情严重的要及时安排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报告事故情况,确保中毒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不得推诿延误,更不得隐瞒不报。对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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