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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采取“3+1”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11-16 16:21:22
文网讯 今年以来,州民政局采取“3+1”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1”工作措施,即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完善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综合民政各项救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特困等民政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适度扩大救助覆盖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通过就业创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给予半年至一年的救助“渐退期”。截至9月底,全州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30.47万人,纳入特困供养1.05万人,临时救助2.98万人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9.48亿元。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全面排查低收入人口,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信息监测信息平台,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确保符合条件的致贫返贫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9月底,全州完成低收入人口摸排并录入低收入人口信息平台800余条。拓宽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渠道,全面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低保”。截至9月底,全州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4906件。
完善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成立文山州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稳步推进。确定文山市卧龙街道办事处和西畴县蚌谷乡为全省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试点,丘北县为全省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4770元/人·年,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660元/人·月。
实施“一个综合民政救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等各项民政救助制度机制,兜牢兜好民生底线,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截至9月底,全州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易致贫户纳入民政救助30847人。其中,纳入低保29152人,纳入特困救助536人,纳入临时救助1010人,纳入孤儿等其他救助149人。

(覃贵)
(编辑:曾炜炜 排版:尹颖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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