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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提醒函”制度,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
发布时间:2021-08-13 10:18:53
文网讯 为推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落到实处,州委编办实施文件审核“提醒函”制度,助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格贯彻落实。
机构编制资源是党的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机构编制审批实行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一家行文。2019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州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条例》精神,州编委专门制定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随着机构编制工作由“后台”转入“前台”,机构编制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各部门的高度关注。每年仅送州委编办审核各类文件就达到200余件,且大多涉及机构编制工作。各类征求意见稿中“夹带”机构编制具体事项情况较多,干预了机构编制的正常管理。为从根本上规范机构编制工作,州委编办借助对部门(单位)送审文件审核把关的同时,强化对《条例》的宣传,本着既指出问题又指导整改的原则,以“提醒函”的方式,提出修改建议,引导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规范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表述。
“提醒函”既是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宣讲书”,也是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警示器”,更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贯彻执行《条例》的具体实践。

(通讯员:李光才)
(编辑:熊明刚 排版:龙俊贤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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