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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杜绝“错保”,民政部门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1-03-24 10:26:24
文网讯 “错保”是指不符合城乡低保、特困等民政社会救助条件的对象但享受民政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的现象,“错保”问题的发生,严重影响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的公平公正,危害困难群的基本利益,直接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为全面贯彻落实精准施保、精准救助工作,州民政局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职责,强化社会救助对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积极探索创新,采取“二比一”工作措施,坚决杜绝“错保”问题发生,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精准实施。
利用缴纳和领取社会保险中机关单位人员数据和企业人员数据与社会救助数据比对。州民政局积极主动与社会保险管理局沟通对接,在确保数据保密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数据共享查询,利用缴纳和领取社会保险的机关单位人员与社会救助数据比对,查询是否存在公职人员享受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政策,利用缴纳和领取社会保险的企业人员与社会救助数据比对,查询是否存在企业人员享受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政策,通过大数据比对,强化数据比对结果运用,从源头上杜绝“错保”问题。
通过“二比一”数据比对,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州民政局将数据比对结果逐一分析研判、分类汇总,并将比对结果返回到各县(市)民政部门,要求县、乡两级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县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核对职能职责,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入户核查,乡(镇)级切实履行社会救助主体责任,对数据比对结果认真对标对表,逐一排查核实,并标清标明家庭基本情况,精准识别。
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结果运用,精准救助。对符合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条件的对象,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不符合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条件的对象,坚持“应退尽退”的原则,坚决杜绝“错保”问题,确保民政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精准实施。
3月10日~23日,州民政局利用社会保险中机关单位人员12余万条数据和企业人员20余万条数据与社会救助对象35余万条数据进行比对,将数据比对结果逐一梳理、分类、汇总,认真研判是否存在“错保”问题,深挖“错保”问题中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并将比对结果返回到各县(市)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排查核实,对不符合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条件的对象,坚持“应退尽退”原则,坚决杜绝“错保”问题发生,确保社会救助精准施保、精准救助。
(覃贵)
(编辑:李云淑 排版:尹颖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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