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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321”,巡察整改清零见底
发布时间:2020-12-04 17:25:33
文网讯 九届州委2017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州委和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把推进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创新执行“321”制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落细落实。
实行“三个清单”↓↓
反馈问题实行清单制,做到问题底数清。州委每轮巡察发现问题除向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移交书面反馈意见和通报有关情况外,坚持将巡察发现问题以清单形式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确保巡察期间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全面反馈到位。九届州委2017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共向69个州级单位7个县市12个乡镇党委(党组)以问题清单形式反馈问题3254个。
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制,做到整改责任清。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收到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后,按照本单位岗位职责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九届州委巡察以来,被巡察的88个单位党组织共制定整改措施5902条,每一条措施均有班子成员负责抓,有具体承办科室、承办人和时限要求。
完成情况实行清单制,做到整改进度清。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方案上报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既定的整改程序、措施及要求抓好整改落实。3个月集中整改期满整改率达90%以上的,及时将巡察整改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并结合整改情况完善整改清单,随同整改情况报告一同上报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九届州委巡察以来,巡察反馈的325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237个。
落实“两项制度”↓↓
落实巡察整改监督系统录入制,做到电子台账清。
落实整改情况汇编制,做到档案资料清。每轮巡察整改集中期满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将落实巡察整改相关资料汇编成册,本单位留存1份,并报送1份至州委巡察办,做到整改痕迹不漏、整改情况清楚。
到目前为止,集中整改期满的78个单位党组织已全部将整改情况录入巡察整改监督系统,并将整改痕迹资料汇编成册上报巡察办存档备查。
强化“一个跟踪”↓↓
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复盘,梳理出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被巡察单位,督促加快后续整改节奏,并及时通过系统和上报材料更新整改情况。州委提级巡察乡(镇)党委整改跟踪工作实行上下联动,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开展后续跟踪工作。州纪委州监委负责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清零见底、政治生态持续改善。
(张松)
(编辑:刘梅 排版:尹颖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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