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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21人次
发布时间:2019-01-03 11:12:28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重在日常,抓在点滴。”今年以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在敢管、严管、常管上下足功夫,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21人次。
坚持敢管、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州、县(市)委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压实主体责任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以责任追究为主要抓手,积极实践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新手段、新途径。通过总结实践经验,全州相继出台《文山州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砚山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把践行“四种形态”纳入主体责任派单内容,推动主体责任“派单制”落到实处,层层压实各级党委(组)主体责任。抓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跟踪问效工作,构建党组织积极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纪委尽职督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早发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发挥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探头”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切实用好“四种形态”,在“红脸出汗”上下足功夫,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坚持在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开展分级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发出廉政倡议书和推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曝光及时提醒,对已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进行严肃惩处,切实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党规党纪真正成为不可碰触的“高压线”。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纪问责,注重结果运用。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充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转变谈话函询方式,重点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点刹、叫停,做到防微杜渐。对存在小毛病、小问题的及时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防小错变大错;对严重违纪的及时予以党纪政务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防止滑为“阶下囚”;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严厉惩处,形成强烈震慑;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较为突出但经调查核实未发现违纪行为的,及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或反馈,澄清事实。与此同时,着力在执纪问责后续工作的了结和结果运用上下足功夫,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部门落实好问责后向组织部门通报备案以及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讨、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工作。
据悉,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截至目前共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22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14人次,第二种形态226人次,第三种形态94人次,第四种形态87人次。给予问责处理2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2人。
(刘洪才)
(编辑:刘梅)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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