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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17:22:10 来源:文山新闻网
各县(市)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委,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省驻文单位:
2018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就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去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对纠正“四风”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均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从一件件小事做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习近平总书记持续不断对作风建设作出重要讲话、重要批示,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州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继续紧盯“五一”、端午节时间节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要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向纪委报告一次落实情况,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贯彻工作,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二、重申纪律要求,守住纪律底线
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要求,“五一”、端午节期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或借节日走访、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吃喝、相互走访;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送烟、酒、茶、土特产等;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领导干部违反外出请示报备制度;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自脱岗违反值班工作纪律。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直接走访基层干部群众,了解掌握基层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四风”问题特别是民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要加强与信访、督查、工信、财政、审计、公安、交通、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构建相互通报、线索移送、合力查证等有效机制,提高发现问题能力;要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开设“五一”、端午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专区,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四、抓住重点问题,严格执纪问责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监督查处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补助,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公款旅游,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实现监察对象和监察职能全覆盖,促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改进作风,重点整治民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搞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五一”、端午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建立“五一”、端午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
各县(市)纪委、监委,州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负责组织本县(市)、派驻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州纪委、监委将组成节日监督检查组,深入部分县(市)和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
中共文山州纪委
文山州监委
2018年4月27日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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